​关于2024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网上确认的通知
日期:2024-05-15  作者:党委学生工作部   来源:  浏览量:4058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通知要求,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要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的需要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续贷的也需要做毕业确认。

 

附件为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名单,请相关素质教师通知名单内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毕业确认操作: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信息确认截止时间:6月15日

 

2、进行毕业还款:

 

按照规定,贷款毕业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入伍、休学、留级、修改学制/入学年份,需于7月31日前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3、违约后果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借款学生未按期足额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逾期记录将报送至个人征信系统。如有违约,会影响信用记录,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今后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与车贷等其它各类贷款时会有不良影响。详询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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